第二階段複審名單與注意事項
- 3月30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
第 26 屆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|第二階段複審
複審日期:115 年 4 月 18 日 ( 六 )
於指定報到時間抵達會場,辦理報到手續。
口試時間不得調整。
複審當日遲到、未報到、未能於指定時間應試者,視同放棄資格,不予安排補考。
報到地點:臺灣大學共同教學館|查看地圖
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,共同教學館位置近舟山路出口 / 捷運公館站二號出口
報到文件:
口試通知單
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、學生證或護照,照片須可辨識本人相貌)
身分證件須出示正本,不接受影本或手機翻拍照片;未攜帶有效證件者,無法參加複審。
複審方式:個別面試,每人10分鐘。
以書面報名資料內容延伸提問為主,實際提問範圍不在此限。
注意事項:
複審無服裝規定,以整齊、乾淨、舒適為原則。
預備區座位有限,入場陪同人員僅限一人,須實名登記(出示身分證件並登記姓名)。
複審通知單已於 3/30 掛號寄出,請留意近日郵件。
若於 4/2 仍未收到通知單,請主動與營隊辦公室聯絡。
初審預計選出約380人( 380±10% )參加複審。
本屆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,經過第一階段初審,共選出 347人 參加第二階段複審。
查詢名單技巧:
載並開啟檔案後,在鍵盤按下 Ctrl + F 就會出現搜尋框,輸入自己的身分證末三碼,即可快速搜尋。
低收 / 中低收入戶交通費補助:
補助資格:符合「社會救助法」補助標準( 包含低收、中低收入戶 )之應試學生本人及一位陪同家屬。
補助金額:全額當日來回交通費( 注意:非當日交通票據,恕不補助 )。
相關說明請見【交通費補助申請表】( 可於複審當日至報到處索取申請表及回郵信封 )



